1.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单位”),现邀请合格的竞争人参加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西延伸段及三号线北延伸段车站自助商业设施招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竞争。
2. 本项目是指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西延伸段四个车站(以下合并简称“二西”):娄山关路站、威宁路站、北新泾站和淞虹路站,及三号线北延伸段十个车站(以下合并简称“三北”):殷高路站、长江南路站、凇发路站、张华浜站、凇滨路站、水产路站、宝杨路站、友谊路站、铁力路站和江杨北路,共计十四个车站的自助商业设施的租赁招商。本项目下分九个子项目,如下表所示。
项目编号 |
子项目名称 |
子项目内容 |
A |
自动售货机子项目 |
二西和三北共十四台自动售货机 |
B |
自动饮料机子项目 |
二西和三北共十六台自动饮料机 |
C |
自动售药机子项目 |
二西和三北共十一台自动售药机 |
D |
自动拍照机子项目 |
二西和三北共十三台自动拍照机 |
E |
人工售报柜子项目 |
二西和三北共十四台人工售报柜 |
F |
自助银行设施(三北)子项目 |
三北的十台自助银行设施 |
G |
外资自助银行设施(二西)子项目 |
二西的四台自助银行设施 |
H |
中资自助银行设施(二西)子项目 |
二西的四台自助银行设施 |
I |
自助设备子项目 |
二西的四台自助设备 |
3. 有兴趣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人可以选择参与上述某个或某几个或全部子项目的竞争。竞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i. 各子项目的竞争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经济实体,并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开展 自助商业设施相关业务的资格要求;
ii. F子项目的竞争人限于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
iii. G子项目的竞争人限于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外国银行分行、外资独资 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
iv. H子项目的竞争人限于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4. 招商单位和招商代理单位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子项目对竞争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各子项目承租候选人。招商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承租候选人,确定各子项目的承租人。招商单位将与各子项目的承租人分别签署《租赁合同书》,就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经营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5. 本项目招商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19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竞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招商代理单位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该竞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竞争文件。
6. 招商文件购买地点及竞争文件递交地点均为如下: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6楼
联 系 人:张期銮、张安妮
电 话:(8621)6279 1919转135、148
传 真:(8621)6279 1616